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蓬莱东港区大金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获批(图)

2021-02-02 14:48        来源:海关总署

  11月13日,青岛海关所属蓬莱海关为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颁发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注册登记证书,该公司成为全国唯一一家可以停靠万吨货轮码头且经营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风电设备制造企业。

  据了解,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大型风电设备单件体积大、重量重,陆路运输需要特种车辆。泊位不开放时,外贸货物需要转运至蓬莱港进行装船,转运一船货物的费用需要十余万元。码头获批后,企业可将大件货物通过紧挨厂区的自家码头直接运往海外,按平均每月一条船计算,泊位开放后一年能省下一百多万。

  “在蓬莱投资建厂就是看好了临海可以建设码头这个优势,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设立将大大提升我们企业的竞争力,只要生产能力允许,单件直径是否超出陆运通行极限将不再成为公司签订外贸订单的顾虑了。”公司总经理孙晓乐高兴地说。

  根据相关规定,进出境货物应当在海关监管作业场所集中办理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海关监管业务。海关监管作业场所,是指由企业负责经营管理,供进出境运输工具或者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运输工具进出、停靠,从事海关监管货物的进出、装卸、储存、集拼、暂时存放等有关经营活动,符合《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设置规范》,办理相关海关手续的场所。蓬莱东港区大金码头海关监管作业场所获批后,蓬莱辖区经海关批准设立的监管作业场所达6家。(李晓平 张正峰/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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