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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等六个产品荣获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

2021-08-12 13:25        来源:四川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8月11日,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根据《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批准以下六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公示名单如下:

关于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方:

  根据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管理办法》、《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通则》、《生态原产地产品评审技术规范》等规定,经评审审核,协会批准以下六个产品为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

  1.东阿鲜桃(盛丰印象牌)

  2.高唐黄颡鱼(鑫盛和牌)

  3.高唐锦鲤(驼背龙牌)

  4.“沁州”牌沁州黄小米

  5.驻马店芝麻及其制品(正道牌)

  6.香格里拉高原葡萄酒

  准予其使用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标志,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天(即2021年8月11—8月20日)。如有异议,请署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于2021年8月20日前邮寄或直接送达协会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工作办公室(邮寄以寄出日期为准,直接送达以接收日期为准)。

  中国出入境检验检疫协会

  2021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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